经本人申请,财务处党支部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张梦霞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表)。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2019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8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电话、信函或直接来访的形式,向机关党委反映张梦霞同志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也可反映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坚持党员标准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等方面的情况。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地址:军工路516号上海理工大学格致堂办公楼4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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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傅家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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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理工大学机关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张梦霞同志情况简表
姓名 | 性别 | 申请入党 时间 | 列为积极 分子时间 | 参加院级党校 培训时间 | 列为发展 对象时间 | 参加校级党校 培训时间 |
张梦霞 | 女 | 2018年1月11日 | 2018年7月12日 | 2018年11月 | 2019年11月1日 | 2019年11月 |